开具教育储蓄免息税学生证明友情告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12-06浏览次数:40

  根据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的通知,我校在校学生有教育储蓄的,可免收储蓄利息税。请在校学生及家长,有需要者且每人只能办理一次带好个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到校行政楼财务处225房间,开具一份《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

  办理时还需讲明是在什么金融机构储蓄的。请学生相互告知。

  财务处

  200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