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将培训的事项已通知我校,具体内容如下:
一.培训内容
2008年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有三大部分:《企业财务通则(上)》、《企业所得税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二.培训要求
1、参加培训的对象为所有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严格考核学员出勤,实行上课签到制。一人一签,出勤率低于60%的学员不得参加考核。
3、培训时间为6月~11月末,教学时间20课时,考试4课时(所有人员必须参加考试)。共计24课时。
4、抵免继续教育的条件请参照财政局的有关文件。
三.收费标准
培训费:每人250元/人(含教材、资料和午餐)
四.照片采集
请各会计人员做好数码照片的采集工作,培训时以电子版格式(后缀名为JPG)统一交到财务处,再交到立信会计学院,进行个人信息核对。
照片具体要求:以身份证号作为图片名称,背景为淡蓝色,一寸正面免冠照片,长宽比约为1.4:1,照片大小在20K左右(参考样式:246*326照片约为14k;257*367照片约为23k)
五.特殊需求
请各会计人员根据各自情况,确定培训日期(如:6月下旬等)、上课地点,及时反馈到财务处,以便统一上报立信会计学院安排教学工作。
上课地点:立信会计学院(中山西路)、上海大学(延长路)、同济大学(四平路)
财务处电话:51322009、51322008。
E-mail:
中医大财务处
200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