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政府沪府发(2008)26号文件《关于公布本市取消和停止征收14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内容,校财务处结合我校涉及到的取消事业性项目主要有:
1、教室场地出租管理费;
2、毕业证书工本费;
3、绿化保证金;
4、读书证(IC卡)工本费和年度注册费(普通外错证、普通阅览证)。
请校各部门对照文件内容,认真学习执行上海市政府26号文件,取消上述收费项目。
附市政府26号文件。
校财务处
2008年7月8日
校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政府沪府发(2008)26号文件《关于公布本市取消和停止征收14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内容,校财务处结合我校涉及到的取消事业性项目主要有:
1、教室场地出租管理费;
2、毕业证书工本费;
3、绿化保证金;
4、读书证(IC卡)工本费和年度注册费(普通外错证、普通阅览证)。
请校各部门对照文件内容,认真学习执行上海市政府26号文件,取消上述收费项目。
附市政府26号文件。
校财务处
2008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