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2年秋季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完成
根据上海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沪规费办[2012]第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教育收费行为,加强收费管理,9月份在全校开展了2012年教育收费专项自查工作,学校二级学院和职能处室共17个部门进行了教育收费自查,并上交书面自查报告。我校不存在违反自愿原则收费或违规代办收费问题;不存在代办费未及时清退问题及不存在收取各类证卡工本费(初次办理)、押金、保证金等文件所提出的11个问题,书面报告上报上级单位,完成我校秋季教育收费自查工作。
财务处
201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