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收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18浏览次数:32

 

学生处、各二级学院辅导员:

目前12学年的住宿费应收款已统计完成,定于321日(本周四)委托银行收取。

接上级有关文件通知,本年度1112年级基本医保费由上年度80元调整为90元,本次一并补收。其他学费、住宿费等所欠费用也再次委托银行收取。欠费状况见OA文件。请各位辅导员督促学生在指定工商银行账户存足金额,以保证成功收款。谢谢!

 

 

  财务处

 2013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