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份以来,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委组织部等上级部门先后发布了有关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等一系列文件,为使广大师生更方便地了解、遵守上级文件精神,财务处在校园网的财务处网页“财经法规”栏目、校内OA办公系统首页的“财务信息”栏中,将有关上级文件和校内管理制度挂示,请师生职员查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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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22010 张老师
特此告知。
上海中医药大学财务处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