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校自2017年、2018年先后推广公务卡结算和公务机票购买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务卡使用和公务机票购买业务,强化制度约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因公务出差需支付相关费用或购买机票的,须按照《财务处关于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的通知》(详见附件1)、《上海中医药大学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上中医办字〔2018〕54号)(详见附件2)要求严格执行。
二、请各部门积极落实国家、上海市及我校关于公务卡结算、公务机票购买业务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加强对近年新进校教职员工和经常出差人员的宣传力度。
三、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公务卡报销、公务机票购买咨询电话:51322010
公务卡办卡咨询电话:51322011
特此通知
附件1:财务处关于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的通知(2017年发).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