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文件精神,为了方便解决个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自行申报问题,现就有关操作方法说明如下:
一、 申报期限
201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按税务机关规定在2017年3月20日前完成申报。
二、 申报方式
纳税人自行网上申报
三、 申报途径
(一) 手机“微信”申报
步骤:
1、进入微信,打开微信公众号,搜索并关注“上海税务”;或者使用微信“扫一扫”扫描上海税务二维码,关注“上海税务”;
2、点击“涉税查询”;
3、选择“个人办税”进入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
4、选择“用户名登录”或“证件登录;
u老用户:上年已经网上报税的用户,使用原用户名或者证件号、密码登录
u新用户:使用纳税信息注册
(1) 纳税人填列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个人所得税交纳税额等信息,网站对上述信息验证无误后,即完成实名注册。
(2) 个人所得税交纳税额填列中由于每月纳税申报期与实际交纳税款的时间有差异,因此应仔细填列。(例如:税款所属日期为2018年1月,对应学校薪资平台上2017年12月的扣税合计数)。
5、登录成功后,选择“申报管理”;
6、选择“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纳税申报”相关申报内容,网上会自动显示,确认后,提交申报(申报成功后,可以在“已申报查询”查看申报结果)。
(二) 上海税务网站申报
进入网上办税服务厅,用户登陆(个人用户),登录个税申报平台,办理12万元申报。
u老用户:使用原账户或者证件号、密码登陆。
u新用户:参照手机“微信”申报中的新用户注册。
四、 注意事项
1. 上海中医药大学主管税务机关为徐汇区税务局;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主管税务机关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
2.12万元自行申报是国家法规对纳税人的要求,未按要求申报的纳税人,可能面临税务局相关处罚。
3.咨询电话:51322007吴老师
为做好201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上述提示仅供参考。
财务处
2018年3月1日